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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guan Huaro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Publication Date:2023-03-17
序号 记录来源 记录文号 记录年份 违法事实发生时间 违法事实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证明文件
1 东环罚字〔2021〕3969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11-10
东环罚字〔2021〕3969号 2021 2021 2021年9月13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酸洗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喷淋塔内的喷淋液呈中性,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未经碱液喷淋处理排放,规避环境监管。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我司已缴纳了20万元罚款,现已结案;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并对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安排专人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记录1、2、3、4、5--情况说明.pdf

记录1、5--环保法规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培训.pdf

记录2、3、4--建设项目环保法规知识培训.pdf

记录2、3、4--现场设备整改照片.pdf

记录1、2、3、4、5--三废(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pdf

记录1、2、3、4、5--零星废水检测报告.pdf

记录1、5--喷淋液ph检测照片.pdf

记录1、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pdf

记录1、5--环保法规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培训.pdf

记录1、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pdf

2 东环罚字〔2021〕3971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11-10
东环罚字〔2021〕3971号
2021
2021
2021年9月13日和9月23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无喷涂铝制基站天线的加工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增设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含除油槽2个、清水槽10个、碱洗槽1个、酸洗槽1个)、研磨机3台、清洗盆1个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十类“金属制品业33”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和第三十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第82项“通信设备制造 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的“全部(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部分已投入生产使用。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我司已缴纳了23万元罚款,现已结案;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并对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立即停止了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生产,研磨、清洗工序相关设备已全部拆除,表面处理线已断水断电封存处理,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停止使用。 

记录1、2、3、4、5--情况说明.pdf

记录2、3、4--关于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停用情况说明.pdf

记录2、3、4--现场设备整改照片.pdf

3 东环罚字〔2021〕3970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11-10
东环罚字〔2021〕3970号
2021
2021
2021年9月13日和9月23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无喷涂铝制基站天线的加工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开工建设,增设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含除油槽2个、清水槽10个、碱洗槽1个、酸洗槽1个)、研磨机3台、清洗盆1个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叁仟元,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十类“金属制品业33”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和第三十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第82项“通信设备制造 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的“全部(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我司已缴纳了60万元罚款,现已结案;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并对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立即停止了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生产,研磨、清洗工序相关设备已全部拆除,表面处理线已断水断电封存处理,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停止使用。 

记录1、2、3、4、5--情况说明.pdf

记录2、3、4--关于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停用情况说明.pdf

记录2、3、4--现场设备整改照片.pdf

4 东环违改字[2021]2707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09-29
东环违改字[2021]2707号
2021
2021
2021年9月13日和9月23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无喷涂铝制基站天线的加工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增设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含除油槽2个、清水槽10个、碱洗槽1个、酸洗槽1个)、研磨机3台、清洗盆1个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十类“金属制品业33”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和第三十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第82项“通信设备制造 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的“全部(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部分已投入生产使用。
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并对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立即停止了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生产,研磨、清洗工序相关设备已全部拆除,表面处理线已断水断电封存处理,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停止使用。

记录1、2、3、4、5--情况说明.pdf

记录2、3、4--关于研磨、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表面处理线1条停用情况说明.pdf

5 东环违改字[2021]2705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09-29
东环违改字[2021]2705号
2021
2021
2021年9月13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酸洗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喷淋塔内的喷淋液呈中性,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未经碱液喷淋处理排放,规避环境监管。
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并对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安排专人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2022年4月1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我司依法进行了现场复查,我司酸洗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pH试纸检测喷淋塔内喷淋液呈碱性。 

记录1、2、3、4、5--情况说明.pdf

记录1、5--环保法规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培训.pdf

记录2、3、4--建设项目环保法规知识培训.pdf

记录2、3、4--现场设备整改照片.pdf

记录1、2、3、4、5--三废(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pdf

记录1、2、3、4、5--零星废水检测报告.pdf

记录1、5--喷淋液ph检测照片.pdf

记录1、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pdf

记录1、5--环保法规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培训.pdf

记录1、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pdf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据此将该企业上述记录收录到蔚蓝地图数据库。

2023年2月,该企业与IPE取得联系,对上述记录进行沟通,并通过蔚蓝地图网站公开披露《情况说明》及整改证明文件(详见企业表现详情页面的“企业反馈”栏目)。

IPE积极评价该企业就过往记录与环保组织进行沟通。鉴于该企业依据GCA审核标准公开披露整改证明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IPE决定将上述记录从蔚蓝地图数据库前台撤除(在蔚蓝地图数据库后台继续保留);同时将审核报告通过蔚蓝地图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环保组织或社会各界希望反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任意页面右下角在线客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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