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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1)
年份:
2013
来源:
关于公布2013年度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3-5-24
违法事实描述:
2013年第四季度末检测企业明细表中指出,我司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故列入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中。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
2013年11月9日,我司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检测中化学需氧量为216mg/L,标准限值为200mg/L,超标倍数为0.08,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
考虑到设施可能出现问题或老化,及时停用并更新相关的水污染处理设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设置专职环保管理部门,对现场环境包括环保设施进行管理。
清洁生产审核(2)
年份:
2014
来源:
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7-30
违法事实描述:
2015年7月30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司2014年度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
2015年7月30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司2014年度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
深入实施《浙江省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不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Enclosure
清洁生产审核.pdf
Feedback Source
企业自主反馈,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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