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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监管记录(1)
  • 年份:2021
  •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54-第55号、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112-第11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09-23
  • 违法事实描述:2021年9月1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我司进行调查,发现我未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增加生产喷漆工艺。
  •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此项违法事件发生,根本原因是我司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执行要求不了解和了解不清晰,在增加工艺前全面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备,造成最终违法情况发生。
  •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在接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批评教育后,我司马上对相关的生产设备主动进行拆除,并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于2021年9月27日现场复查时认定,且于2021年10月25号在《深圳商报》A04版登报道歉,做出环保守法承诺。
  • 环境监管记录(2)
  • 年份:2021
  •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54-第55号、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112-第11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09-23
  • 违法事实描述:2021年9月1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我司进行调查,发现我司注塑、丝印工艺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影响,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决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此项违法事件发生,根本原因是我司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执行要求不了解和了解不清晰,未及时对企业内部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及时调整并改造升级,造成最终违法情况发生。
  •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在接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批评教育后,我司马上对生产现场环境进行整改,在生产车间增加了废气集气罩及收集管道,将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经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油烟经废气处理设施(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并经深圳市泰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分析,结果符合环保排放相关要求,整改验收合格。并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于2021年9月27日现场复查时认定,且于2021年10月25号在《深圳商报》A04版登报道歉,做出环保守法承诺。
  • 环境监管记录(3)
  • 年份:2021
  • 来源:深环龙岗罚字〔2021〕651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1-12-21
  • 违法事实描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司涉嫌未依法备案,擅自开工建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案
  •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54-第55号、深环龙岗(平湖所)责改字〔2021〕第112-第11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阐述的具体事项,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我司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已经缴清对应的罚款。 我司于2021年11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深圳市合方圆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更名、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专家组验收。 我司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内容,按照公司项目制度文件进行运行,并开展相关培训。 整改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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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反馈,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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